| 详解《关于深入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通知》 |
| 文章来源: 中国民政 发布时间:2026-11-02 浏览:14 次 |
10月30日,民政部举行2026年第四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副司长张军解读《关于深入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通知》,并与中国老龄协会权益保护部主任孔伟、陕西省西安市民政局党组书记陈武,共同就深入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相关情况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一起来看↓↓
文件解读 探访关爱是提升独居、空巢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安全性的重要任务。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工作。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要求,完善空巢老人等群体服务保障体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提出,加强孤寡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老年人探访关爱需求日趋突出,探访关爱服务在资源整合、服务优化、要素保障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在以往工作基础上,近期,民政部、全国老龄办、中国老龄协会印发《关于深入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通知》,就探访关爱服务进一步作出细化安排。 《通知》主要包括总体要求、明确探访关爱对象和频次、充实探访关爱力量、丰富探访关爱方式和内容、加强组织实施5部分内容,明确了“坚持安全优先、统筹推进、因地制宜、科技赋能”的原则,提出了近三年的工作目标,即到2026年底,各地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全面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到2027年底,县级层面建立探访关爱对象清单、需求清单,分类制定服务清单,探访关爱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到2028年底,探访关爱服务常态化开展,常态长效机制全面建立。 《通知》的印发,将进一步健全常态化探访关爱工作机制,预防和减少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安全风险,持续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答记者问 《人民日报》记者 我们关注到,各地已经在推进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相关工作,请问此次印发的《关于深入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通知》,重点从哪些方面对探访服务进一步细化,作出系统性安排? 张军:《通知》聚焦“探访谁、谁来探访、如何探访”问题,提出制定对象清单、需求清单、服务清单“三个清单”,进一步细化了工作要求和安排: 在“探访谁”方面,《通知》提出要明确探访关爱对象和频次。即:面向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探访关爱服务。将独居、空巢、留守的高龄、失能等安全风险较高的特殊困难老年人作为重点对象,每两周至少探访1次,确有需要的,可进一步提高探访频次。各地结合实际和老年人需求,确定探访关爱对象范围和频次,建立对象清单。 在“谁来探访”方面,《通知》提出要充实探访关爱力量。一是指导乡镇(街道)落实履职事项清单,整合资源、组织力量履行探访关爱服务职责。二是支持村(居)民委员会根据需要依法设立老年人和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组织村干部、社区工作者、村(居)民小组组长等开展探访关爱服务。三是按规定积极开发设置养老服务公益性岗位,加强助老员队伍建设,开展探访关爱服务。四是鼓励“银龄行动”志愿者、助餐点工作人员、低龄健康老年人等参与探访关爱服务。五是基层老年协会参与做好老年志愿者的组织动员、服务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老伙伴”等互助活动。六是鼓励养老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发挥专业优势,参与探访关爱服务。 在“如何探访”方面,《通知》提出要丰富探访关爱方式和内容。一是积极开展日常探访关爱。综合采取敲门探视、电话联系、视频连线等方式,主动关心、确认平安,了解掌握特殊困难老年人生活状态。入户探访、嘘寒问暖,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暖心陪伴、精神慰藉等服务。发现居家安全隐患的,及时做好风险提示与安全提醒。按规定及时向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反映特殊困难老年人合理诉求和实际困难。结合探访关爱对象自身意愿和养老服务实际需求,及时对接相关养老服务机构;涉及其他服务的,积极协助向相关组织转介。开展服务回访,掌握服务开展情况,不断提升服务质效。二是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日常探访关爱积极提供专业服务,包括协助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协助落实社会保障政策待遇,协助做好慢病管理、健康监测和心理疏导,开展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助急和居家适老化改造评估等。积极动员具备专业技能的人员通过志愿服务等方式,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专业化、精准化探访关爱服务。 总台央广记者 基层老年协会作为基层老龄工作的重要力量,请您简要介绍一下协会参与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工作的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考虑。
孔伟:基层老年协会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老年人的桥梁和纽带,从成立之初,就具有互助、志愿的鲜明底色。近年来,各地基层老年协会在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得到了各级政府和广大老年人的认可。 今年6月,为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和有关文件精神,在全国老龄办统筹指导下,中国老龄协会会同地方民政部门(老龄办)组织实施“幸福敲门·暖心到家”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提升行动(以下简称行动),以农村独居、空巢老年人为重点,发挥专职工作人员、基层老年协会和银龄志愿者以及各类为老服务力量作用,以“每日确认平安、每周入户探访、每月回访评估”为核心探访机制,重点在河北、山西、吉林、山东、湖北、四川、云南、陕西、甘肃、福建、广西等11个省份开展行动。 行动启动以来,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务实举措,取得阶段性成效。服务队伍不断壮大。山东省民政厅(老龄办)联动医疗、科技、教育、文化等领域志愿者下沉服务,组建农村“银龄互助”志愿服务队伍3万余支。服务内容不断深化。河北常态化开展助餐助洁、健康监测、反诈宣传、暖心陪伴等服务。甘肃组织开展排查用火用电用气安全隐患、代办就医购药等服务。服务资源不断丰富。陕西、山东统筹使用福彩公益金、慈善资金保障行动落地落实。同时,行动也带动基层老年协会提质发展。湖北要求协会“组织低龄健康老年人,进行探访关爱、结对帮扶、精神慰藉和紧急援助等服务”。云南明确村级老年协会运营“幸福小院”,将探访关爱纳入基本职责。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关于深入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通知》要求,持续扩大提升行动覆盖面,加强服务队伍和能力建设,深化探访关爱服务质效,力争到2028年,实现基层关爱队伍全面配齐、探访服务全面开展,“十五五”期间,全面建成常态长效、制度完善、各具地方特色的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体系。 《光明日报》记者 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是基本养老服务的重要内容。据了解,陕西老龄化程度较高,西安作为省会城市,请问西安市在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陈武:2025年底,西安市常住人口1323.63万人,其中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54.27万人,占比19.21%。人口老龄化速度快、规模大,且空巢化、高龄化日益突出,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保障老年人安全日益成为家庭和社会的现实需求。近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把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作为重要的民生工作,主要做了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建立“三个清单”,织密织牢保障网络。将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列入《西安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明确物质帮助、照护服务、关爱服务、政策扶持4类29项基本内容;联合市委政法委等11个部门印发《关于开展居家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实施方案》,将独居、留守、高龄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纳入重点帮扶,依托市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立全覆盖的探访关爱对象清单、需求清单和服务清单,对纳入“三个清单”的3.9万特殊困难老年人实现台账式、清单化管理。 二是整合“三股力量”,多元协同凝聚合力。依托全市1044个社区养老服务站、1009个农村互助幸福院、165个社区综合嵌入式服务设施,组织动员村干部、社区工作者、网格员、“银龄行动”志愿者和基层老年协会等力量,常态化开展探访关爱服务。创新工作方式,把志愿服务与养老帮扶工作深度融合,动员家庭医生、老党员、低龄健康老年人、亲属邻里等共同参与,让专业力量、公益资源与探访关爱同向发力。创新应用场景,市级层面为4000户独居老人安装“智能三件套”(紧急呼叫器、红外感应监测、智能移动胸牌),建立市级应急呼叫平台,守护独居老人居家安全,今年还将部署3200户。 三是实现“三个结合”,精准探访提升质效。将老年人能力评估、养老服务补贴、老年助餐与探访关爱深度结合。今年以来完成老年人能力评估2.5万人次,为失能老年人享受养老服务政策奠定基础,为居家养老照护决策提供参考;为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上门服务1.4万人次,兜住了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的需求底线;将关爱服务重点放在破解农村地区特殊困难老年人“吃饭难”问题上,精准建立需求台账,确定保障方案,实行“一人一策”,让特殊困难老年人都能吃上热乎饭。 此次出台的《通知》,立足基层实践,进一步加强了服务力量,优化了服务方式,可操作性强,对基层民政部门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下一步,西安市将深入贯彻落实《通知》要求,依托地方“一表通”系统加快完善对象清单、需求清单、服务清单,做实做细日常探访关爱,同时积极链接各类服务资源,将主动关怀与暖心服务送到特殊困难老年人身边。 《经济日报》记者 请问民政部下一步将如何做好《通知》的组织实施? 张军:下一步,我们将从五个方面抓好《通知》各项要求的落地落实。 一是指导地方各级民政部门和老龄办充分发挥老龄工作机制综合协调、组织推进职能作用,会同相关部门强化政策指导与资金保障,及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指导县级民政部门统筹各方面工作力量和服务资源,牵头抓好本地区探访关爱工作的组织实施;指导乡镇(街道)落实履职事项清单,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台账,组织开展探访关爱服务。同时,发挥城乡三级养老服务网络中县级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作用,统筹做好探访关爱服务需求收集、服务转介、资源链接等工作。 二是会同有关部门健全资金多渠道筹集机制,指导乡镇(街道)落实探访关爱履职事项所需经费。鼓励企业、社会组织等依法通过捐赠等方式,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工作提供支持。 三是依托“一表通”系统开展探访关爱服务数据填报,落实一数一源、一源多用,避免重复填报,减轻基层负担。全国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将与国家“一表通”系统对接互联,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数据库,实现数据共享共用。 四是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发智能应用技术和终端,为老年人家庭配置智能呼叫系统、智能电水表、健康监测产品、生活监护装置等设备,防范老年人居家意外风险。 五是及时总结提炼基层创新实践与成熟经验,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参与、探访关爱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关爱特殊困难老年人的良好氛围。 民政部、全国老龄办、中国老龄协会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跟踪指导,总结推广经验做法,认真抓好《通知》贯彻落实。希望各位记者朋友和社会各界持续给予关注和支持。 来源:中国民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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