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权益保障,别忘了城市“老漂族” |
文章来源: 老年文摘 发布时间:2021-09-22 浏览:977 次 |
随着人口流动性不断增大,一部分老年人为支持儿女事业、照料孙辈,“候鸟式”离家漂至陌生城市。他们在异地他乡面临着医保、文化差异、夫妻两地分居甚至语言不通等问题。尽管各地政府陆续出台优老政策,但记者调研发现,有的政策相互“打架”,有的政策距落实落地仍有差距。 今年64岁的任建国自2013年起,每隔半年要跟老伴儿一起从吉林市来到石家庄照顾外孙。老人患有高血压、高血脂,加上心脏支架手术后需要药物维系,每天需要服用的药物多达5种,一天三次。“吉林的医保卡在石家庄买药不行,因此每次去石家庄之前,我要在吉林市的多家医院拿着医保卡去开药。由于开药有时间限制,这个事情很不好办,免不了托关系找熟人。5种药开足半年的量,袋子提起来近10斤重。”任建国说。 原太原市老龄委一位工作人员也反映,他经常到北京接送孙子,有时一待就是几个月,因太原医保卡在北京不能使用,而他每天都要服用降压药,所以买药就成了一个问题。有时候药快用完了,只能让家人从太原买了再寄过来。 在走访过程中,多地外地老年人反映,自己需要的一些药只能在本地医院凭医生处方开药,且每次只能开一个月的药量,老人们年纪大,在异地时间长,来回奔波不方便,医保卡购药、医药费报销就成了最大的一个难题。 近年来,针对老年人权益保障,从国家层面到各省市都出台了不少措施。相关条款从政务服务、交通出行、卫生保健、商业服务等方面,细化了不同年龄阶段老人可享受的优待事项。政策很好,但实际落地情况不一,有些政策甚至成了“空头支票”。 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车站、机场、医疗机构等场所,应当设立老年人优待服务窗口,老年人可优先购买车票、船票、飞机票,优先托运行李、物品,在各类医疗机构优先就诊、化验、检查、交费、取药、住院。然而记者在走访中发现,上述规定在个别地方形同虚设。 很多受访老人反映,他们经常要在异地孩子家和故乡老家之间往返,进出火车站都是正常排队,没有所谓“绿色通道”,也不知这样的通道设在哪里。而在山西某心血管医院,记者看到,早七点排队挂号的长队中,很多老年人也站在其中。 同时,记者通过走访了解,“老漂族”群体近年成为社会热点,需要政府关注,但与此不相匹配的是,一些地方老龄组织的职能却在弱化。“过去是协调各部门,现在只能搞老年宣传,组织点儿老年活动,处境很尴尬。其实,社会需要能体会老年人处境的政府组织去发现问题。”太原市一位长期从事老龄健康服务的工作人员坦言。 此外,多地老年人反映,几年前国家发文要求停办老年人优待证,凭身份证享受待遇,但在有些地方想要享受优待还必须持老年证。“每年都要接待一些异地归来的老年人办证。很多老人好不容易找到了老龄委的办公地,却办不了证,免不了有一肚子委屈和怨言。这种政策打架的情况不少,因为地方有自己的规定。”山西某市老龄健康事业服务中心一位工作人员说。 (《老年文摘》第2614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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