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线下一致!“互联网+”医保支付政策定调 |
文章来源: 老年文摘 发布时间:2021-03-27 浏览:1022 次 |
3月23日,国家卫健委就“互联网+医疗健康”“五个一”服务行动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 “五个一”指的是推动“一体化”共享服务、推动“一码通”融合服务、推进“一站式”的结算服务、推进“一网办”政务服务、推进“一盘棋”抗疫服务。 其中,在健康码“一码通行”方面,国家卫健委规划司司长毛群安表示,原则上一个省(区、市)只保留一个统筹建设的健康码,全国目前基本实现了健康码的“一码通行”。毛群安表示,下一步,国家卫健委将进一步推广完善健康码的管理,确保健康码管理全国政策一致,标准统一,同时积极推动通过技术手段,将核酸检测、疫苗接种和是否去过中高风险地区等信息自动整合到健康码里。 我国“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已取得积极成效。毛群安表示,据不完全统计,目前7700余家二级以上医院已建立起预约诊疗制度,提供线上服务,全国建成互联网医院超过1100家。“互联网+医疗健康”在很多医疗机构逐步从“可选项”变成了“必选项”,从“锦上添花”变成了“雪中送炭”,互联网医疗已经成为医疗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看到成效的同时,“互联网+医疗健康”存在的痛点也不容忽视。 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熊先军表示,目前全国各省市都已经出台了“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的支付政策,“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的类别主要涉及互联网的复诊、远程会诊、远程监测等。 熊先军举例说,北京、上海、江苏等地部分医疗机构实现医保患者可以在家问诊、线上支付、药品配送到家,天津、黑龙江等地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机构纳入协议管理范围,辽宁等多个省市全面推广了医保的电子凭证,山东、福建等地实现了处方开药事前提醒、事中审核、事后监管一体化。 对于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医保支付和实体医疗机构的医保支付有何不同,熊先军表示,“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医保支付政策与线下保持一致,也就是说,参保人在定点互联网诊疗的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复诊医疗费和药品费用,可以按照线下的政策来支付。医保的经办机构和提供互联网诊疗的实体医疗机构进行结算。熊先军指出,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应该是在同一个统筹地区,为本统筹地区的参保人进行服务。熊先军还强调,“互联网+”医疗机构的外配处方如果流转到本统筹地区的定点药店,参保人在定点药店购药所发生的费用可以按照医保的规定支付。 对于下一步工作安排,熊先军表示,准备在有条件的统筹地区能够依托全国医保信息平台,加快推进外配处方流转相关工作模块的运用,实现提供互联网诊疗的医疗机构开具的外配处方可以跨统筹地区进行流转,解决异地就医患者取药问题。(《老年文摘》第2565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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