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门发文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
文章来源: 老年文摘 发布时间:2019-11-05 浏览:1185 次 |
近日,国家卫健委、发改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家卫健委老龄健康司司长王海东表示,这是中国第一个关于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指导性文件。《意见》明确了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提出到2022年,老年健康相关制度、标准、规范基本建立,老年健康服务机构数量显著增加,服务内容更加丰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服务队伍更加壮大,服务资源配置更趋合理,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建立,老年人的健康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意见》提出了三项具体量化工作指标,到2022年,一是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50%以上。二是8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三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0%。 针对社会关注度很高的安宁疗护问题,《文件》强调要加强安宁疗护服务。要根据医疗机构的功能和定位,推动相应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患者“充分知情、自愿选择”的原则开展安宁疗护服务。探索建立机构、社区和居家安宁疗护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形成畅通合理的转诊制度。制定安宁疗护进入和用药指南。 针对业内关注度较高的医疗机构如何开展收费问题,本次发布的文件中也予以了明确。依照《意见》,营利性医疗机构可自行确定安宁疗护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安宁疗护服务,属于治疗、护理、检查检验等医疗服务的,按现有项目收费;属于关怀慰藉、生活照料等非医疗服务的,不作为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收费标准由医疗机构自主确定。(《老年文摘》第2424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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