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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提高医保最低缴费年限,有何影响?
文章来源: 老年文摘  发布时间:2022-07-14  浏览: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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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多省相继统一并上调省内医保最低缴费年限标准,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2021年1月19日国家医保局发布的《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医保发〔2021〕5号),要求各统筹地区逐步规范缴费年限政策。2021年6月16日,国家医保局又发布《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医保办发〔2021〕32号),提出利用3年左右时间,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基本实现全国范围内医疗保障制度设置、政策标准、基金支付范围等规范统一。


  在此之前,多个省份的省内最低缴费年限不统一,文件发布后,河北、辽宁、山东、广东等地上调了最低缴费年限,统一上调为男性30年,女性25年。而很多上述省份所属地区的最低缴费年限远远低于这一标准,例如广州职工医保最低缴费15年后就可以享受退休医保待遇。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副教授王天宇介绍,“根本原因是为了提高医保基金的可持续性。” 医疗支出和年龄密切相关,从职工医保制度建立到现在,我国人口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同时,医保待遇一直在提升,这就造成了医保基金的可持续性危机。


  王天宇介绍,2021年全国结余为3.6万亿元,但存在两个现象,一是各地医保基金差异很大,部分地区存在寅吃卯粮现象,即下一年度的医保基金提前拨付;二是医保基金消耗的速度整体上在加快。广东省是我国年龄结构最年轻,社保可持续性最好的省份,但是城镇职工医保基金的结余率(结余率=(当期收入-当期支出)/当期收入×100%)从2016年的26.8%降到2021年的7%。虽然有疫情期间减免缓缴政策的原因,但是结余率下降的基本趋势是一定的。


  “医保基金可持续性受到威胁时,需要开源节流”,王天宇介绍,节流,就靠目前大力推行的支付方式改革和医保基金监管;开源,以前是靠扩面,即增加参保人数,但是现在扩面很难,只能增加缴费的年限。   

 

  上调医保最低缴纳年限后,会产生什么影响?不满最低缴纳年限该怎么办?


  根据已出台上调最低缴费年限标准的省份政策规定来看,个人退休时如果没有达到累计缴费年限,需要一次性补足差额,或者继续按月缴费。江西中医药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郑先平表示,这样的调整对于退休时累计缴费年限不足最低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影响最大,累计缴费年限与最低缴费年限差距越大,一次性补缴费用额度越高,或继续缴费时间越长,这对于已经退出劳动生产领域,依靠养老保险金保证基本生活的个体来说,可能会是一笔不小的经济负担。


  王天宇也表示,调整后的最低缴费年限一般是男30年,女25年。高校毕业生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年龄一般不超过25岁,因此,这个规定对于年轻人影响不大,受影响最大的群体是新规实施后达到退休年龄却未达到缴费年限的人。但各地上调最低缴费年限的发布时间与正式实施时间有一个过渡期,例如广东规定在2030年1月1日前完成,还有近8年的过渡期,山东政策是到2025年底前完成,有4年的过渡期。过渡期的设置,会减缓缴费负担对这部分群体的冲击。


  王天宇介绍,从另一个角度来说,目前覆盖了10亿人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到了60岁之后仍然是需要缴费的。从这两大保险类别之间的公平角度,职工保险上调最低缴费年限也是大势所趋,甚至将来可能过渡到终身缴费。(《老年文摘》第269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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